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东安县通报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0-29 16: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东安县纪委通报了9起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花桥镇原马塘村支书文远群违纪问题。文远群在担任花桥镇马塘村支书期间,挪用村集体退耕还林款,收取老百姓征地管理费作为村集体资金使用。2018年6月22日,文远群收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水岭乡新铺村村主任陈英正违纪问题。陈英正在担任水岭乡新铺村村主任兼7组组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申报和实施新铺村7组自来水建设项目过程中,虚报套取国家移民扶持资金。2018年7月27日,陈英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白牙市镇原秦塘村支书兼村主任秦龙元违纪问题。秦龙元在担任秦塘村村支书兼村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农户电网入户费。2018年7月27日,秦龙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横塘镇原金云村党支书周业祥违纪问题。周业祥在任职横塘镇金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没有对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进行调查,导致何某某一户多领取了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2018年7月16日,周业祥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井头圩镇上大村支书蒋庆明违纪问题。蒋庆明在担任井头圩镇原伍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易地扶贫搬迁户不认真调查核实,造成贫困户违规领取了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2018年9月5日,蒋庆明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6.井头圩镇原塘尾村村干部蒋昭和、蒋华林、蒋小妹违纪问题。蒋昭和、蒋华林、蒋小妹三人在分别任井头圩镇原塘尾村村主任、村会计、村计生专干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原塘尾村9-16组2011年至2013年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用于自己的日常生活开支。2018年9月5日,蒋昭和、蒋华林、蒋小妹三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芦洪市镇白木村原支书王善乐违纪问题。王善乐在担任芦洪市镇白木村支书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民退耕还林补偿款。2018年9月10日,王善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横塘镇狮子铺村村干部荣向群、荣培玉、荣贵平违纪问题。荣向群在担任横塘镇狮子铺村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挪用村集体资金7725.15元;违反廉洁纪律,与时任村会计荣培玉、村出纳荣贵平协助原狮子铺村支书荣六合用公款送礼;违反工作纪律,多年收入支出不及时记账,造成狮子铺村级财务混乱。2018年9月19日,荣向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荣培玉、荣贵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舜管局杉木坳村原支书陈汝合、原村主任陈汝勤违纪问题。陈汝合、陈汝勤在分别担任舜管局杉木坳村支书、主任期间,对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把关不严;在2016下半年对2017年度易地搬迁申报工作中,没有召开村民主评议大会和公示。2018年9月20日,陈汝合、陈汝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安县纪委监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