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里的纪律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体现的是民间的信誉;当“借东西要还”,上升为一支军队铁的纪律时,它就是力量的凝聚、作风的象征。我党我军历史上那些关于借条、借据的故事,穿过历史的岁月,至今仍使我们倍感温暖、备受激励。
1996年,湖南汝城有个叫胡运海的人在翻修家中灶台时,发现了一张借条。这张借条写于1934年冬,是一位名叫叶祖令的红军司务长给胡运海的爷爷胡四德写的。借据上写着:“今借到胡四德伯伯稻谷壹佰零伍担,牲猪叁头重量伍佰零叁斤,鸡壹拾贰只重量肆拾贰斤。此据。”
据查实,当年红军长征路过汝城县延寿瑶族乡官亨村时,当地群众不知真相,纷纷逃往山中。为了消除群众的疑虑,红军在官亨村自扎草棚住宿,不取群众一钱一物。慢慢地,群众对红军有了深入的了解,深感这支队伍确实是人民的子弟兵,是为老百姓打天下、谋幸福的队伍。为了支援红军,胡四德和族人一起,从各家各户筹集了物资,送到了红军第三军团司务长叶祖令的手中。就在红军撤出延寿向西转移时,叶祖令找到了胡四德,写了这张借据,在借据下方郑重盖上印章后交给了胡四德。红军走后,胡四德为避免被敌人发现,偷偷地将这张借据藏了起来。
红军留佳话,后人续新篇。1997年5月17日,汝城县委县政府在官亨村举行“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团长征途经汝城借据兑现仪式”,按时价折款,由汝城县政府向胡四德的继承人胡运海归还钱款。这是借据的兑现,更是红色基因的传承。
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里,珍藏着一块贴着红军字条的门板。虽历经风雨字条发黄,但字迹仍清晰可见:“老板,我们吃了你半坛咸菜、几根大葱、烧了几根柴,共补你黄豆六升——红七师机炮连一排条。”短短30余字,饱含着浓浓军民鱼水情,体现了人民子弟兵秋毫无犯的严明纪律。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1934年5月,红三军七师机炮连官兵路过重庆一个名为黄家坝的村庄时,官兵连续行军作战、饥肠辘辘,便借用了当地农民黄堂珍家中的一些食物,离开时把借条贴在了门板上,还把主人屋里的水缸挑满水、屋里屋外打扫干净。红军离开后,黄堂珍返回家中,看到门板上红军留下的字条,此后便常给乡亲们讲“红军好!红军是咱老百姓自己的队伍!”
深受感动的黄堂珍决定将字条保存下来,作为永久纪念。但由于纸薄,粘得又结实,揭下来字条就会撕破。而当时国民党反动派对此类事情查得严,字条一旦被发现,不仅黄堂珍一家,还有村里的乡亲们都会受到牵连。于是,黄堂珍买来一张门神画,贴在门板上遮住了字条。新中国成立后,黄堂珍老人小心翼翼地揭下旧门神画,并将贴着红军借条的门板捐献出来,“门板借条”“门板连队”的故事由此传开。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正因为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军队,是具有铁的纪律的部队,于是才有了这一个个的佳话,人民军队才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从而能够战胜任何困难、打败一切敌人。(向贤彪 杨燕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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